李英国 发表于 2023-4-22 15:30:58

视频号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加热商品功能调整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9日生效日期:2023年5月16日一、概述及适用范围1.1 概述为了维护正常交易秩序,提升平台交易体验,塑造良好的交易环境,规范平台达人、商家在视频号进行商品分享、加热商品行为的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视频号对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的准入条件、加热商品功能的前置条件进行调整。1.2 适用范围1.2.1 本公告适用于所有申请开通、使用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的视频号帐号。1.2.2 申请开通、使用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的视频号帐号应同时遵守《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二、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开通条件调整
调整前调整后
申请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需满足以下三项条件:(1)有效关注人数1000人以上(2)符合内容规范(3)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对于已开通视频号小店的视频号帐号,申请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即可:(1)符合内容规范(2)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对于未开通视频号小店的视频号帐号,仍需满足三项条件:(1)有效关注人数1000人以上(2)符合内容规范(3)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

注:目前仍不支持政务号和媒体号开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相关规定,为更好地保障用户权益,推动平台生态健康发展,医疗领域帐号也不支持开通商品分享权益。视频号小店的定义与开通要求以《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为准。三、加热商品功能调整
调整前调整后
有效关注数1000人以下无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的视频号帐号,可以对带货短视频使用「加热商品」功能。只有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的帐号,才能使用「加热商品」功能。未满足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条件的帐号,可通过持续发布原创优质视频内容,积累更多粉丝,达成开通条件。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后,帐号可以对开通权益前发布的历史带货短视频使用「加热商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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