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材料及身份认证: 1、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国内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及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产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3、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无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上述)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商标注册申请书》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可以以纸质方式或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印刷。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网上申请相关规定。 3、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4、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适用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5、《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商标注册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