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为维护平台运营秩序,提升用户体验,完善商家开通的“自动跟价”服务,特修订《拼多多“自动跟价”服务协议》并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9日期间公开进行意见征集。本次意见征集未收到有效反馈意见,现就新版《拼多多“自动跟价”服务协议》进行公示,该新版协议预计将于2024年6月28日生效,特此通知。 拼多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附《拼多多“自动跟价”服务协议》全文
拼多多“自动跟价”服务协议 (V1.1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20日)
签约须知: 本协议构成您(以下或简称“商家”)签署的平台协议的一部分,与平台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对于本协议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应重点阅读),并审慎考虑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如您点击“开启自动跟价”按钮(前述按钮的具体表述可能会做适当调整),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同意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本“签约须知”为本协议正文的组成部分。
1.服务内容 1.1“自动跟价”服务(以下或称“本服务”),是平台为提升商家经营效率、向消费者提供更有价格竞争力商品的重要营销服务,服务形式为:商家开通本服务,即表明商家授权平台根据商品(开通本服务时已发布的或开通本服务后发布的全部商品,包含存量商品及未来新增商品)全网销售情况、平台营销活动情况等在特定调整范围、频次/周期内(以下或简称“跟价范围与周期”)对商家商品价格自动修改(即不必再经商家确认),平台根据该等授权协助修改商品相关价格。 1.1.1商家确认并同意,本服务将在如下任一或多种场景开展: (1)在商家参与的营销活动下修改商品资源位价格(指资源位活动价或活动价或成本价或秒杀价); (2)商家同意授权系统自动判断/校验商家发布/销售的商品与平台营销活动的适配性(包括但不限于商家店铺/商品是否满足相应营销活动参与门槛/条件等),当对应商品价格在跟价范围与周期内改价后可满足对应营销活动要求时,商家同意平台执行本服务的同时并授权平台为商家、对应商品报名营销活动。同时,商家同意受该等营销活动相关报名协议、活动规则等的约束; (3)商家同意授权系统自动判断/校验商家发布/销售的商品与平台营销工具的适配性,同意平台通过设置营销工具在跟价范围与周期内调整商品实际售价。同时,商家同意受该等营销工具相关协议、使用规则等的约束。 请商家特别注意,系统将视情况对部分商品资源位价格修改、上述授权提报商品参与营销活动、授权设置商品营销工具等,在相关活动页面/服务页面以弹窗、消息等形式提示/通知商家,如商家不接受提示/通知下的价格修改、授权提报或授权设置,商家可按提示/通知的说明选择拒绝(均为单次提示/通知下的单次拒绝)。如商家逾期未拒绝的,商家还可按活动页面/服务页面等提示退出上述授权提报参与的营销活动、关闭授权设置的营销工具。 1.1.2跟价范围与周期:指开通本服务时商家可按页面提示设置价格降低金额及价格降低幅度(以下或简称“跟价范围”);同时,相应设置生效频次/周期(以下或简称“生效周期”)以页面提示为准。为避免产生资损,商家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合理设置跟价范围,并请特别注意跟价生效周期及本服务限制关闭周期。 1.1.3商家可在商家管理后台【店铺营销-营销活动-报名详情】、【店铺营销-营销工具】等相关页面查询商品平台改价记录、系统根据授权提报商品参与营销活动记录、系统根据授权设置商品营销工具记录。任一商品在任一跟价生效周期内是否发生跟价修改/是否提报营销活动/是否设置营销工具等,以该等页面实际查询到的记录为准;平台不保证/不承诺所有商品在任一跟价生效周期内均实际发生跟价修改/提报营销活动/设置营销工具。 1.1.4开通本服务后,商家也可自行调整商品相关价格。本服务下商品相关价格修改将以任一生效周期开始前最终生效的价格为基础在跟价范围内调整。举例:如商品A秒杀价90元由平台跟价自动修改为80元再由商家自行调整为85元且后续未有其他调整,此时如再次进行平台跟价修改,则在【85元】价格基础上按跟价范围修改。 1.2商家知悉并确认,在大型电商促销活动期间(如618大促期间、双11大促期间),系统可能不支持关闭本服务。除前述情况、本协议/相关活动页面另有说明外,商家可至商家管理后台【店铺营销-营销活动】随时终止本服务。 2.特别说明 2.1商家对使用本服务的效果应有合理预估,平台不以任何形式对商家开通本服务后商品的实际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访问量、商品销量、经营业绩、收益等)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商家须自行承担本服务带来的损益。 2.2平台有权根据商家店铺或消费者的历史交易或履约情况、业务风险判断等因素,自主决定或调整本服务的开放范围、本服务内容等事宜。 2.3除非另有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用语的含义应当与其在平台协议及平台规则中的含义一致。本协议未尽事宜,适用平台协议及平台规则,本协议与平台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2.4本协议于2024年5月26日首次发布,于2024年6月20日最新修订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