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保证金本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然而有人却利用网购平台管理漏洞,通过恶意下单索赔等方式骗取多家店铺保证金,致使店铺受到财产损失的同时也影响了店铺的信誉。 近日,郑某就因涉嫌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永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一次群聊让他发现了“赚钱”的门路
2022年7月,郑某失业在家,加了十多个聊天群,希望能在群里找到工作门路。一天,郑某看到有人在群里交流如何“通过投诉网店未按时发货获取赔付红包抵用券”,想要赚快钱的郑某一下子盯住了其中的关键词,并私聊对方询问具体操作方式。 原来,店铺入驻网购平台时,往往会缴纳部分保证金。当消费者购买店铺产品而该店铺未按照约定时间发货时,消费者可以予以投诉,经网购平台核实确认便可获得该家店铺赔付的保证金即下单物品总价的30%,最高赔付金额达500元,而赔付的保证金以平台红包的方式予以发放。 “一开始我试探性买了一张电话卡注册网购账号,再去找网店下单、投诉。但是同一个账号操作多了也会被系统发现异常,这样既麻烦成功率也不高。”据郑某供述,在他苦恼之际,群里的“高人”指点他可以通过在网上购买“注册号”或者到“号商”处购买“降权号”的方式进行网购账户注册。选择店铺下手时,也有“讲究”,要找销量低、排名靠后且与店铺客服聊天时,客服长久不回复的店铺进行下单,这样才能提高成功率。就这样,郑某成功骗取多家店铺保证金。
为了“套现”他疯狂购买手机
平台赔付的红包只能在购买其他商品时予以抵扣,怎么才能变现?郑某想到了倒卖。 为了最大化牟利,郑某先是通过平台有目的地筛选500元左右的商品,发现某品牌的手机价格刚好在区间线,于是陆续用所获取的赔付红包购买该手机。随后,郑某又在网上搜索到一个手机回收商,双方爽快约定以市场行情回收郑某的手机。 “我也不知道市场行情是多少,也没有去核实,当时只想要赶紧套现,就算价格被压个40-50元也能够接受。”郑某供述,几次成功交易让他嗅到了商机,开始以每单3-5元的好处费,帮助其他从事骗取保证金牟利的人进行套现。 直到2023年3月29日,其中一家网店负责人察觉异常报案至永康市公安局,郑某遂被抓获。2023年10月26日,永康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永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方抽丝剥茧精准核实犯罪数额 该案案情复杂,仅涉案网购单号就达数百页,如何快速、准确核实犯罪金额事关案件定罪量刑。 对此,检察官全面审查,从海量的电子证据、账单流水、聊天记录中比对、排摸、核查。一方面,逐一厘清郑某电脑记录中290余个网购账号的全部下单记录以及成功申请理赔记录,确定郑某利用其购买的网购账号虚构购买人信息,通过恶意下单投诉索赔,套取相关店铺保证金红包,从中非法获利43万余元的诈骗事实。 另一方面,检察官仔细审查、比对郑某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核查出郑某为自己或他人套现,以及找人为自己套现的事实。已查明郑某通过参与资金套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数额就达315万元以上。 2024年2月,永康市检察院以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郑某提起公诉。经永康市法院开庭审理,判处郑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