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讲淘宝 发表于 2023-4-25 12:00:50

天猫零容忍!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说不

亲爱的天猫商家: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是平台和商家共同的目标。天猫重申:我们始终对一切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全力将天猫打造为消费者挚爱的品质之城。我们在此郑重提醒商家务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杜绝出现以下行为:1、出售假冒商品:包括商家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出售盗版商品等。2、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包括通过租借/共享账号获取他人信息、未经许可发布信息、出售信息等。3、骗取他人财物:包括诱导买家钱货一方、发送钓鱼链接或木马病毒信息用于骗取他人财务等。4、盗用他人账户:包括在当事人未知或未授权情况下,非法获取他人淘宝平台账户或支付宝账户等。5、恶意骚扰:包括辱骂、威胁、骚扰、向会员邮寄让人产生反感的物品等。6、出售劣质商品:包括出售存在严重隐患、瑕疵的商品等。商家一旦出现上述行为在内的任何违规行为,天猫均将根据规则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为了更好地帮助商家提升规范经营的能力,推动高质量经营,天猫拟对《天猫市场管理规范》、《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等相关规则作出调整。感谢于2021年4月27日至5月14日期间参加线上征集、线下听证会的所有商家,提供您们宝贵的意见及建议。从有效反馈中有82.5%的商家支持此次规则调整,认为平台审慎执行经营管控类处置措施、优化非经营管控类处置措施能帮助商家良好、稳定地经营,利于打造消费者挚爱的品质之城。经过我们认真的分析和对过程中反馈的“可再评估”相关意见的讨论,最终说明如下:1、对于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及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平台给予直接清退的处置力度;2、通过经营管控类处置措施的优化及违约金金额梯度设计,促进商家纠正违规行为、规范经营。希望商家开展自检自查,确保规范经营,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购物体验。综上,本次调整于2021年8月5日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8月17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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