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三国 发表于 2023-4-22 12:30:11

直播带货从业人员注意了!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征求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公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消费者和平台、商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作出制度性的规定。作为一名直播电商行业从业者,小编也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涉及了直播电商相关内容:



“直播带货需提供回看功能”

征求意见稿对新兴的直播带货作出规定。其中第二十一条拟规定,通过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其他网络服务组织、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或者进行链接跳转提示。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利用网络直播开展的网络交易活动提供回看功能。

随着直播带货行业的火爆,直播带货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平台,很多时候只关注视频形式,而忽略的交易的主体,消费纠纷问题也越来越多。如果出现售后问题怎么保障,这些问题都不明确,所以,将网络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兴业态 纳入监管范围成为当务之急。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表示,目前不少带货主播存在“货不对版”的情况,很多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没有及时保存截图或者录屏,消费者无法找到下单时的回放,所以在维权或退货时存在一定困难。

除此之外,新规还明确规定了禁止“刷单”、“删差评”、“虚构现货”等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刷单、删差评,利用虚假标价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使用虚假的广告宣传,不得有虚构现货、虚构预定、虚假抢购等虚假营销行为。

此次征求意见将在这些方面进一步细化,保障商品交易方的权益,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活动。回放功能则可以解决交易纠纷中的取证难的问题,有益于明确交易的边界、执法的边界。

当然,所有的监管都不可能一步到位,小编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参与直播购物时,需要多多留心,看准商家的产品页面介绍,包括直播时也要录屏,保存相关的交易凭证,万一发生售后纠纷,可作为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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